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(简称: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)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第三次会议,于2025年3月5日上午在北京开幕,3月11日下午闭幕,会期7天,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。
会议的议程是:审议政府工作报告;审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;审查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、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;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(修正草案)》的议案;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。
2025年3月4日上午,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。3月4日12时,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。3月5日上午9时,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。
第三次会议议程
(2025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)
一、审议政府工作报告
二、审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
三、审查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、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
四、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(修正草案)》的议案
五、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
六、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七、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